杭州保时捷,杭州保时捷4s店
杭州法拉利事件究竟有何隐情,男主为何苦苦哀求不能报警?
朋友们听说过吗?法拉利司机在驾驶的过程中,居然找了一辆骑电动三轮车的人“碰瓷”,不相信相吧!可这事件,却真真切切的发生在杭州的街道上。
难怪杭州法拉利事件,8月30日刚发生在杭州的某街头,就被人们闹得沸沸扬扬,至今仍在发酵。多数情况下,碰瓷的目的是讹对方的钱,且选择的是豪车。但此次事件恰恰相反,“碰瓷”的人却向对方送钱私了,碰的不是豪车,而是一辆最普通不过的电动三轮车。也正因为这样,杭州某街头法拉利的“碰瓷”事件,才令目击者咋舌和费解。
由于看瓜群众对此事件的反常现象产生了好奇,便去捕风捉影、抽丝剥茧。最终,还是把法拉利事件理出了一点头绪。
原来,8月30日这天,杭州街头出现了一辆法拉利。当然,在杭州街头出现一辆法拉利,没有什么好稀罕的!可是,这辆红色法拉利却成了另类,男子在驾驶车辆的同时,副驾驶室的一位女子居然低下头来,越过车辆的排档杆,张着嘴去为司机的“小弟弟洗澡”。
人们清楚,正常洗澡,浑身会感到舒适惬意,洗澡过后会精神焕发。然而,法拉利司机却在此女子为他“洗澡”的过程中,不知是“水”太烫吗?或是“水”有污染?司机“洗澡”的时候,不但“洗”不出精神,反而被“洗”得脚耙手软,握不住方向盘和踩不了刹车,便糊里糊涂的碰上了车前面骑行的电动三轮车。
按照常规,这属于普遍交通事故,报警即可处理。然而,令目击者困惑的是,法拉利司机当时下车阻止人们报警,并猴急的对周边人说“不会跑”,情愿拿钱赔偿被碰上的电动三轮车司机。
不得不说杭州真是有网红体质,最近又出了一件奇事。
8月30日杭州街头发生一起法拉利跑车撞上电动车的事故,所幸被撞母子并无大碍,不过事故发生后,驾车男子和副驾女子的行为却十分怪异,因为他们异常慌张不断央求被撞母子和围观群众千万不要报警,还说赔多少钱都可以,打他也可以,希望事情能私了。
按理说被撞母子并无大碍,这场交通事故并不算严重,由交警处理也没什么问题。车上两人那么慌张说明他们极有可能自身存在问题,心虚才会央求不要报警。网上流传的原因非常狗血,说是驾车男子开的是副驾女子男友的法拉利,而且事故发生时二人正在车上坐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。如果是真的,估计真正的法拉利车主要被气死,自己车被撞坏不说,头上还多了一片青青绿草原。
虽然车上两人一直央求大家别报警想私了,殊不知当时路边正好有媒体在采访,整个车祸过程都被拍了下来,现在全国人民都知道了。
杭州法拉利车主撞到电动车之后苦苦哀求受伤女车主不能报警,尽管目前交警部门没有给出权威解释,但我认为肯定有隐情,具体来看:
首先,法拉利跑车是豪车,车主肯定非富即贵。出这档子事肯定吸引大家的眼球,都会好奇车主下车后是什么态度和做派。如果稍有不慎,肯定会引起网络热炒。但车主下车后说“不要报警,我是不会跑的,你们要多少钱我都愿意赔”出这一番话来,说明他想私下解决、息事宁人,不想把事情闹大。
其次,据监控摄像头显示,疑似男车主与车内一女性有不雅动作,导致行车注意力不集中而引发碰撞,电动车女车主倒地,所幸受伤不严重。如果情况属实,法拉利车主要负全责且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。因此,他说出这番话也是做贼心虚、不敢声张,怕引起大家围观和“翻家底”。
最后,不管有没有隐情其实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。对法拉利男车主不以豪车剐蹭来要挟天价赔偿,反而是说好话私下解决问题,也足见其不是“有钱任性”的主,我们要用平和的心态看待这件事情。毕竟“道路千万条、安全第一条”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注意行车安全、遵守交规,做个文明行车人。
就在两天前的8月31日,浙江杭州市某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。一辆红色法拉利轿车与一电动车相撞,万幸的是不很严重;电动车主是一女子,还带了个孩子,车主只是轻伤,坐在了地上。随后发生的一幕,给周围的吃瓜人增凑了不少悬念。
众所周知,法拉利当属高档豪华轿车,它也是财富和身份的象征,乘座和驾驶的人不是富翁就是大款,也或许是富甲一方的显贵要员;总之,不是普通百姓所能拥有的,咱们种地人更是见也没见过。
开这种豪华轿车的人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给人的第一印象是:驾车人下的车来派头十足,无论对方是对是错,先是将对方一顿臭骂,更有甚者伸手就打,这种场面较为常见。
但事情总有特别,这次法拉利上下来一位俊男,先查看了车况,又看了一下被撞的电动车,并未作出过激反应;随后车上又下来一靓女,将一类似方便袋的东西递给了帅哥。众人以为车主要跑,便大声告知:不能跑,马上报警。
听说要报警,男子马上回应大家:千万别报警,我也不会跑。最后与电动车主协商解决。男子自知有错在先,主动提出赔钱了事。
这种方式令许多人费解,男子为何苦苦哀求不能报警,愿意赔钱了事?最大的可能就是无证驾驶,或许是曾经有驾驶证,但已被交警部门扣押,这回就属无证驾驶了;如果报警,可能就是新账旧账一起算,后果就严重了。再看电动车主,也无大碍,还是主动赔钱,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为上策。